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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保监会媒体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相互保险组织的设

5月13日,保监会媒体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相互保险组织的设立、组织机构、业务规则、监管等方面的意见,为相互保险企业和涉农相互保险组织的初始运营资金分别设定了门槛。 在资金运用方面,确定了涉农相互保险组织的资金运用不得超过银行存款、国债等三种形式。

“保监会加强相互保险组织管理”

意见征集稿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名称必须有“相互”或“互助”文字。 设立相互保险企业需要2亿元以上的初期运营资金。 另一方面,设立涉农相互保险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全国组织常规发起会员1000人以上、省级500人以上、市级以下100人以上。 全国性组织初期运营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省级组织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市级及以下组织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标题:“保监会加强相互保险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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